2024年河北醫科大學第三次選聘工作人員10名公告
2024-12-31 來源: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 瀏覽量:7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2011〕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單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和崗位空缺情況、工作需要,擬采取選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員10名,制定選聘公告如下:
一、選聘單位基本情況
二、選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測評、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三、選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
4、所學課程考試全部合格,無重修(考)記錄;
5、本科階段必修課程平均學分成績或平均學分績點一般在本專業年級排名不低于前30%(含30%);
6、身體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學術志向、創新精神、科研潛質和社會責任感;
7、無違紀處分或考試作弊等違反校規校紀行為;
8、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選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2024年河北醫科大學第三次擬選聘工作人員10名,全部為“5+3”一體化碩士研究生,年齡一般在30周歲以下(199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具體要求詳見《河北醫科大學2024年第三次選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附件1)。其中專業參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設置。
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不在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失信被執行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定。
四、選聘理由
當前,我校臨床醫學類專業的優秀人才非常短缺,亟需補充,為進一步提高教學科研水平,滿足教學科研工作需要,擬選聘一批臨床醫學類專業優秀人才。
五、選聘范圍
國內高校臨床醫學類專業“5+3”一體化2024年、2025年畢業的碩士研究生。
六、選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網(https://rst.hebei.gov.cn/)、河北醫科大學網站(https://www.hebmu.edu.cn/、https://ren.hebmu.edu.cn)發布招聘信息,參加招聘會等發布宣傳招聘信息。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通過電子郵箱(rszp@hebmu.edu.cn)及校園雙選會、招聘會等方式接收報名。
報名材料包括:
1、河北醫科大學2024年第三次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
2、個人簡歷;
3、本碩學歷學位證書(如碩士尚未取得學歷學位,可用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代替);
4、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學校證明等相關證明學制的材料;
5、本科成績單;
6、第一作者身份發表的文章原文及檢索報告、主持課題的立項材料、獲獎證書等復印件或掃描件;
7、兩位老師的推薦信,其中一人須為研究生階段導師(推薦信由推薦人郵箱直接發送到rszp@hebmu.edu.cn,內容包含推薦人姓名、工作單位、職稱、聯系電話及推薦意見)。
根據崗位條件要求,對報名人員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選聘資格。
(三)測評考核
由河北醫科大學組織專家,對其學習工作經歷、專業知識水平、主持或參與的科研課題和發表的論文論著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測評考核通過人員參加心理測試。心理測試合格人員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四)體檢、考察、公示
體檢工作由河北醫科大學統一組織,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的,由河北醫科大學人事處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河北人社網、河北醫科大學人事處網站同時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五)聘用
擬聘人選確定后,招聘單位提出聘用意見,填寫《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擬聘人員名冊,連同招聘情況報告及擬聘人員相關證件材料,按程序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系統辦理相關審批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對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政策咨詢電話:0311-86266171(河北醫科大學人事處)
監督舉報電話:0311-86265544(河北醫科大學紀委)
監督舉報電話:0311-66908225(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七、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河北醫科大學人事處負責解釋。
聯系人:劉老師、段老師
聯系電話:0311-86266171
電子郵箱:rszp@hebmu.edu.cn
附件1、河北醫科大學2024年第三次選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xls
附件2、河北醫科大學2024年第三次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xlsx
河北醫科大學
2024年12月30日
原標題:河北醫科大學2024年第三次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rst.hebei.gov.cn/pageWarp?isId=1735549081290gsh&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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