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職責:
1、負責制定本部門的工作計劃,并主持開展本部門的各項工作。
2、負責落實本部門員工的崗位責任,并對員工的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及
績效考核。
3、全面貫徹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小區的防火、防盜、經營秩序等安全管理工作。
4、妥善處理物業保衛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及突發事件。
5、傳遞和執行好公司上級對現場的每一項工作要求和信息。
二、崗位要求:
1、30-45歲,高中及以上學歷,身體健康,政歷清白。
2、二年以上秩序維護主管或負責人工作經驗。
3、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較強的口頭與書面表達能力。
4、熟悉消防安全、車輛管理等安全防范工作的特性。
5、具備商住小區秩序維護管理與消防監控管理工作經驗。
6、吃苦耐勞,服從上級統一調配,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操守;
7、退伍軍人、持
保安證優先。
三、薪資待遇:
有五險,住宿視情況而定,月工資:4000-5000。